Page 7 - 《中国图书馆学报》201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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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 Journal of Library Science in China
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
3摇 我国现行法规对社会力量参与图书 《暂行办法》)及其实施办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
馆建设的规定分析 条例》、《基金会条例》等。 它们对社会力量举办图
书馆的性质、准入条件、登记审查给予了一定规范。
3. 1摇 国家图书馆政策和地方性图书馆法规相 在上述政策中,对社会力量举办图书馆的
关规定 性质认定有两种:一是认定为文化企业,主要在
新中国成立至今,在图书馆事业发展上,一 各地工商局注册;二是认定为民办非企业单位
直坚持“国家办馆和社会办馆相结合冶 的方针。 性质,在民政局注册。 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2006 年《 国家“ 十一五冶 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 被认定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
要》重申这一原则,支持民办公益性文化机构发 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
展,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从事非营利性文化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冶,它可
在立法方面,我国现有 10 个省市区制定了 以是“从事图书、资料、文献情报借阅及社会教
图书馆条例、政府规章或管理办法等,其中只有 育工作的民办图书馆(室)冶 (《暂行办法》 第九
《北京市图书馆条例》的适用范围为所有图书馆, 条)。 此外,从资金来源方面进一步限定了其非
其它适用范围为公共图书馆。 在社会力量办馆 营利性,发展资金可来自捐赠、资助、接受政府
方面,规范对象主要包括举办独立建制图书馆和 或社会团体等委托项目资金、有偿服务报酬等
社会捐赠与支持两方面。 就前者看,多数法规 (《暂行办法》第十六条),但必须从事公益活动,
(内蒙、河南无规定)都笼统地鼓励社会力量办图 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取得投资回报。
书馆,但没有明确这里的“图书馆冶是什么性质的 3. 2. 2摇 运营和管理环节的规范
组织,也没有对图书馆要达到的标准给予规定。 在准入和管理方面,确立了文化行政部门
在这类图书馆的申办和设置程序方面,只有《北 审查、监督,民政部门登记的双重管理制度。 文
京市图书馆条例》的实施办法详细规定了民间办 化行政部门为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
图书馆事宜,如申请制度(登记和审批)、准入条 管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每年 3 月 31 日前向主
件与业务标准(馆藏、面积、座席等)、业务支持 管部门提交上一年度工作报告。 就准入条件
(人员培训、业务指导、允许或鼓励加入公共图书 看,规定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最低开办资
馆网络等)以及鼓励措施等。 就后者看,所有法 金不低于 30 万元人民币,县级以上(含县级)文
规都对社会力量捐赠给予规定,基本上都持积极 化行政部门审查、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
鼓励原则,深圳、湖北、河南、乌鲁木齐4 部法规明 单位,最低开办资金不低于 3 万元人民币(《暂
确规定捐赠可来自国外,北京、山东有可按相关 行办法》第四条、第八条、第十三条、第二十条)。
法律享受税收优惠的条款。 这显然比《北京市图书馆条例》的规定要严格。
对工商注册的经营性图书馆来说,适用的
3. 2摇 其他适用法规相关规定 条例有 2007 年 5 月实施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
图书馆法规对民间举办图书馆规定不详 条例》等。 该条例规定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
细,可能是因为对民间资本及社会公益资源进 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入公共文化和教育事业有其他专门政策和法规 3. 2. 3摇 捐赠及其优惠方面的规范
给予规范。 据课题组调查,相关内容主要涉及 捐赠方面适用的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
注册、审批、撤销等环节,运营和管理环节,捐赠 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
及其优惠等方面。 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 及其实施办法,以及
3. 2. 1摇 注册等性质认定环节的规范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税
目前适用的政策主要有:各地工商局规定; 法。 这些法规对公益捐赠给予鼓励支持(如表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文化类民 彰等)和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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